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重要通知!兴化启动Ⅲ级响应!

    信息发布者:刘渭清
    2023-12-05 19:42:48   转载

    按照省市最新通知,鉴于当前污染形势,从12月4日20时起,全省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,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具体措施要求,相关涉气企业、施工工地晚上8点后按照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。

    图片


    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

   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

    黄色预警管控措施的通知


    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有关部门(单位):


    经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预测,12月4日,全省空气质量达轻度污染,12月5日、6日,受本地污染物累积和北方沙尘污染输送影响,空气污染将进一步加重,达到《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黄色预警启动条件。根据全省统一部署,我市自12月4日20时起,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,执行《泰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Ⅲ级响应措施。请各地、各部门高度重视,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,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,最大限度削减内源污染排放,实现污染“削峰”,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

    一、健康防护措施

    1.提醒儿童、孕妇、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、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。

    2.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户外活动。

    3.一般人群应当避免户外活动,户外作业者应开展防护。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  二、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

    1.倡导绿色生活,节能减排。

    2.倡导绿色出行,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,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。

    3.驻车时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。

    4.倡导公众节约用电。

    5.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.7%、灰分低于15%的优质煤炭,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。

    6.积极利用区外来电,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。

    7.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,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。


    三、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

    1.加大对燃煤锅炉、施工场地、机动车排放、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,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。

    2.根据各市(区)的Ⅲ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,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,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,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。

    3.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,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作业。

    4.停止爆破、破碎、建筑物拆除、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,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、护坡喷浆作业。

    5.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、路面开挖、路面洗刨、土方运输(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或达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渣土车,封闭式运输土方的除外)、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、切割、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。

    6.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,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,对未硬化的裸露地面、易扬尘的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。

    7.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、堆场停止作业,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。

    8.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(冲洗)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。

    9.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。

    10.禁止烟花爆竹燃放。


    请各地、各部门第一时间部署,第一时间将各项管控措施传达、落实到位,强化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,依法严厉打击措施落实不到位、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,泰州市大气办将对各地、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。


    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

    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  2023年12月4日
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