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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退役军人优待证来了,功能强大,先睹为快!

    信息发布者:刘渭清
    2020-12-22 15:49:55    来源:退伍老兵营   转载

    “优待证”到底长啥样?有什么用?这恐怕是很多战友关心的问题


    11月27日,司法部官网公布了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《退役军人、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——


    优待证终于揭开了其神秘的面纱。

    图片征求意见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26日。

    先看看“优待证”的式样——


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
    退役军人优待证式样
    (征求意见版)
    图片

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
    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、病故军人
    遗属优待证式样
    (征求意见版)
    图片

    显而易见,优待证有两个类别——


    退役军人优待证

    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、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


    发放对象是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、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。


    再说说优待证式样本身——


    整体以红色为基调,以五角星为背景。

    正面印有优待证名称、制发单位,配天安门、华表图案。

    反面印有持证对象基本信息、相片,配长城、光荣花图案。

    内置芯片,含统一编号。


    接下来,我们还是聚焦优待证本身。

    事务部多次透露了优待证的核心功能——“彰显荣誉、落实待遇”。


    这8个字,其实非常不简单!


    想要把这8个字落到实处,也是相当地不容易!


    为了落实这8个字——


    2020年1月,事务部会同军地1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军人军属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》


    图片

    并且,在这份《优待意见》的最后,有一份附件——


    “军人军属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”。

    图片


    如今,2020年11月底,事务部又发布了《退役军人、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


    通过政策法规、明文规定、目录清单等形式,将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待遇,明确下来、细化出来,然后扎扎实实落到实处!


    话不多说,在《退役军人、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当中,我们直接捋8干货。


    一: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,全国统一样式,印有优待证类别名称、持证对象姓名、持证对象性别、持证对象相片、发放单位等信息。


    二: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相关合作银行共同制作,优待证以银行借记卡为载体,不具备透支功能。

    三:优待证是持证对象享受国家和社会提供优待服务的有效凭证,全国通用。

    四:持证对象凭优待证按照《优待意见》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有关内容,在境内享受国家提供的养老、医疗、文化、交通等方面优先优惠的优待服务。

    五:持证对象凭优待证享受发放省份明确的本省份优待服务。

    六:持证对象凭优待证享受涵盖政府、企业、其他社会组织等提供的以优待证为载体的优待服务。

    七:国家将不断调整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项目,以优待证为识别认证载体,逐步扩大优待服务范围和增强优待证服务使用功能。

    八: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、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、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可申领优待证。其中,2021年1月1日后退役的,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时,依本人意愿完成申领。

    未成年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对象,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。

   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申请不予受理。
    (一)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;
    (二)被开除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;
    (三)其他严重破坏对象身份荣誉的。

    各位战友,优待证真的要来了!


    而且,功能真的很强大!


    期待,各位战友能够早日申领到属于自己的优待证!

    (放到你圈子里,战友们会感激您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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